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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藏!系统梳理国际+国内航运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

来源:金融业务   |  发布时间:2024-04-09 11:46:19  |  点击率: 16次

  

  “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国际航运低碳减排短期措施即将全面实施

  “全国低碳日”,旨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普及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和政策,鼓励公众参与,推动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任务。2010年1月,在“低碳中国论坛”上首次提出了建设“全国低碳日”的倡议。2012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起,将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三天设立为“全国低碳日”。2022年全国低碳日为6月15日,活动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和积极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航运业在国家的运输体系、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推动航运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是落实我国“双碳”政策,参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重要举措。

  国际海事组织(IMO)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的新规定即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1月1日全方面实施。国际、国内航运碳减排进入快车道,对我国造船业、航运业都将产生重大影响。距离新规生效,仅有不到半年时间,为积极做好履约应对,本期小编为大家系统梳理了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我们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1997年,IMO启动了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议题讨论,随后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控制措施和技术标准。2016年,第70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了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路线图,初步确定了温室气体减排“三步走”战略实施时间表。按照路线届会议通过了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

  到2030年,全球海运单位运输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平均排放量与2008年相比至少降低40%,并努力争取到2050年降低70%。国际海运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快达到峰值,到2050年,温室气体年度总排放量与2008年相比至少减少50%,并努力通过愿景中提出的与《巴黎协定》温控目标一致的减排路径逐步消除海运温室气体排放。为实现这一减排目标,初步战略提出了相应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措施。

  目前国际海事组织已启动对初步战略的修订工作,审议逐步加强减排目标水平,计划于MEPC80届会议通过,国际航运业碳减排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2021年6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76届会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VI关于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修正案,旨在从技术和营运两个方面同时提高船舶能效,降低碳强度水平。短期措施包括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评级以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适用船舶要满足技术能效要求,又要满足营运能效要求。

  EEDI:新造船能效设计指数(Energy Efficiency DesignIndex) ,是根据船舶在设计最大载货状态下,以一定航速航行所需推进动力和相关辅助功率所消耗的燃油计算出的CO2排放量(g CO2/t·nm,g CO2/GT·nm,)。EEDI是针对新造船技术设计设置的一个指数,《防污公约》附则VI最新修正案增加了EEDI数据报送相关要求:

  对于2022年4月1日以前交付的船舶,需在2022年10月1日前向中国海事局报送EEDI数值和相关信息;对于2022年4月1日以后交付的船舶,需在完成相关检验后七个月内报送EEDI数值和相关信息。

  EEXI:现有船能效指数(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Ship Index),要求所有400GT及以上的现有船舶(限于EEDI适用船舶种类),于2023年的第一个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换证检验时(与IAPP证书时间协调,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其技术能效指数(EEXI)一定要达到对应于2022年4月1日的设计能效指数(EEDI)水平,但对部分种类和大小船舶有所放宽。

  CII: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 )。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12种船型见MARPOL 附则VI,第2.2.5、2.2.7、2.2.9、2.2.11、2.2.14 至 2.2.16、2.2.22 和 2.2.26 至 2.2.29 条)必须确定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是衡量船舶营运CO2排放量的新方法 ,表征船舶实际的营运能效水平。在规则强制生效后,每个日历年需基于上一个日历年的收集数据来进行测算,对所有5000GT及以上船舶(限于EEDI适用船舶种类)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进行评级(A-E五级,A为最佳,E为最差),评级为E或者连续三年评级为D的船舶需要在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中制定整改计划。

  需重点关注的是,在刚刚结束的MEPC第78届会议上,通过了《考虑航次调整和修正系数的船舶营运碳强度指标计算导则》(G5导则),将为保障船舶安全或救助海上人命所必需的排放以及冰级船舶在冰区航行等情况纳入航次调整;对部分船型的电能、锅炉及其他燃料消耗进行系数修正。

  SEEMP: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hip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 )。2011年7月第62届环保会正式将船舶能效规则纳入MARPOL公约附则VI,首次将操作性减排措施SEEMP作为强制要求纳入公约,适用的船舶需持有经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组织批准的能效管理计划。

  SEEMP导则旨在帮助海运业实现MARPOL公约附则VI中的碳强度目标,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鼓励公司在船舶管理中采取改善船舶能效和碳强度的措施;二是明确船舶用于数据收集和报告的方法;三是明确船舶达到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的计算方式和数据报告方法。

  MEPC78届会议通过了SEEMP编制导则修正案,这次修正主要为船舶能效管理计划补充了第三部分要求,即“船舶营运碳强度计划”。船舶营运碳强度计划需要每三年至少更新一次,并且在需要纳入整改计划或者其他必要情况下进行更新。

  ◆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适用于2023年1月1 日及之后IAPP首次年度、中间或换证验证。

  ◆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第III部分——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始验证,并取得《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符合性确认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任务要求,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的规定,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海事局组织起草了《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其主要内容包括:

  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我国100总吨及以上船舶,需在离港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航次船舶能耗数据。对于我国400总吨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应当编制SEEMP,其中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的SEEMP需经船舶能效管理中心验证,并取得《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符合性确认书》。对于5000总吨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每年还需向船舶能效管理中心报告年度能耗数据,船舶能效管理中心将对数据来进行核查并对适用船舶开展年度营运碳强度评级。

  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接下来,上海海事局将围绕“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做好国际航运低碳减排短期措施全方面实施的相关工作。倡导绿色低碳航运生产方式,携手航运界慢慢地加强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打响“蓝天保卫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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